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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婉如文教基金會屯區社區保母系統協調會議紀錄
日 期:97年7月6日(日)上午10:00~13:00
地 點:大里辦公室
與會人員:家長王XX、縣府承辦何XX、系統主任林XX、保母莊XX、  紀錄:楊倢XX
※縣府:對於家長對本府所提供臨時托育服務品質不滿,本府甚感抱歉,故召開此協調會,希望雙方能針對此事件表達雙方之意見與需求,感謝大家能與會協調。

※家長提案:
提案一:針對5/29因保母延誤通知導致受托兒住院及出院後保母反應不當之問題,質疑保母早已警覺孩子體溫略高,為何不在17:00前先以電話通知她,讓她可以安排弟弟就近過去處理,後續孩子住院期間保母均無任何表示,又在出院那天之言語不當,讓她感到很受傷,覺得孩子不備受尊重,任誰都不願意繼續受托。
保母回覆:對於太晚通知家長感到非常抱歉,不應該自行下判斷,而出院那天原已準備好副食品來迎接孩子,之後警覺到目前腸病毒盛行,擔心傳染問題,才會不經思考脫口而出,針對不當言行表示歉意,日後會更加謹慎、小心,並自我加強托育相關之專業知識。
系統回覆:對於事後處理未能盡到協調的責任獻上十二萬分的歉意,日後將加強保母的專業知能及危機處理,並且不定時家訪、電訪,確實了解受托兒的照顧情形。

提案二:認為臨托補助撥款速度快慢與否,會影響保母是否願意接受臨托以及受托後餵食
副食品多寡之原因,希望系統維持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臨托保母需求人數,已達到供需平衡之需求。
縣府回覆:因資格審核及中央撥款有一定程序,所以無法按月給付,將盡量爭取撥款速度。
系統回覆:系統將加強宣導臨托相關補助辦法,並鼓勵保母收托。

提案三:因為初次受託,對系統及保母市場不甚了解,在不清楚的情形之下,無法了解每名保母的專業背景狀況,之前在系統介紹的保母當中,只有一位有將相關專業證照、收費標準、專業訓練等資料整理成冊,這樣可以很清楚的了解保母,也讓家長比較有保障。
系統回覆:系統已有製作保母個人簡報,提供給親洽系統之家長,日後除了更加落實外亦鼓勵保母自製一本屬於自己的托育簡介,內附丙級証照影本、體檢合格影本、其他相關之專業証書、托育補助…等相關資料,讓家長能夠更了解保母的專業程度及系統。

提案四:有關托育契約之擬定,表示在沒有瞭解契約內容的情形下簽約,當下並無太多想法,事後才 發覺契約條文大都在保護保母及系統,沒有考量家長的觀點,建議可以透過家長座談會,傾聽家長的心聲;另受托後家長無法平行銜接,希望保母能夠依循家長的教養方式,減少落差。
系統回覆:契約內容雙方均可以協議修改,系統均有將契約版本給保母,讓家長於接洽時先行瞭解契約內容,並在確定受托簽約前與保母溝通達到共識後,再由系統出面見證雙方簽約,關於此點系統除了加強宣導外,另與家長在簽約前取得聯繫,確認家長是否已經看過此協議書,若無將由系統傳真或郵寄給家長;另日後將在簽約時檢附寶寶生活作息表,藉此讓保母及家長達到平行銜接。
縣府回覆:有關保母與家長之間托育方式的平行銜接確實是較缺乏,未來規劃將在保母在職訓練課程中加強。

提案五:表示托育費用沒有一定的標準,建議可以依據托育環境檢核表來制定收費標準。
縣府回覆:家長的建議很好,日後將在保母托育制度管理委員會議上提出,討論是否可依據
托育環境檢核表或年度考核成績來制定收費標準。

提案六:因為保母一句無心的話,造成家長職訓沒結果、家人請假收入減少及孩子身心靈上的煎熬,這些損失不是一句道歉或是金錢可以衡量的,針對保母的疏失,有何處置。
縣府回覆:依保母當時的照顧與處理,寶寶日誌上都有詳實紀錄,雖不盡完善,但保母所造成疏失未達到退場機制條件,故無法依照家長要求保母退場,但未來會依家長建議在發燒處理流程會加強輔導,另專業知能方面多加強有關嬰幼兒疾病與護理相關課程,並透過保母托育制度管理委員會議研訂明確的獎懲規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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